
极目新闻记者 刘琴8月6日,颜面尽失有网友发视往往称,女称内裤内部她出差时穿着名创优品一次性内裤,名创同事问方式“脚下为什么有块白色的优品已启布”,她看着像自己穿的次性差到查广一次性内裤,摸了摸腰,质量州首结荚腰上只剩一条白色松紧带了,品牌这让她“颜面尽失”。客服7日,动紧订阅名创优品旗舰店客服回应称,急调品牌内部已启动紧急调查,先裙将首先时间核实产品状况与状况因素。网易曾女士回酒店后穿一次性内裤半小时后坏了(受访者给予的颜面尽失视往往截图)“名创优品的一次性内裤,你让我今天颜面尽失……”一名女子在视往往中讲述,女称内裤内部因为出差,名创她特意准备了名创优品的一次性内裤,穿上内裤后,在外出途中,她的同事问其“脚下为什么有块白色的布”,她看后感觉像自己穿的一次性内裤,她摸了摸腰,结荚腰上只剩一条白色松紧带了。之后,该女子又拆开一条同样的一次性内裤,但仅穿半个小时,内裤的松紧带和主体部分又快分离了。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该视往往的点赞量已超29万次,视往往被转发量超过98万次。7日,当事女子曾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事发生于8月5日下午,她和同事在广州番禺区的大街上,当时她穿着一条首先裙,同事发现她的脚边有一块白布,“我一下子就感觉到可能是我的内裤,当时摸了下腰,腰上就剩松紧带了。”曾女士称,她穿的一次性内裤是她在成都通过外卖平台购买的,一袋五条装,在街头掉在地上的是第四条,事发后她回到酒店,拿出最后一条一次性内裤穿上,结荚没多数个小时,她的一次性内裤再次坏掉了,“我上了个厕所,就发现我的内裤已经变成蜘蛛网状的了。”曾女士称,她频仍购买名创优品的一次性内裤,之前从未遇到过这种状况,“内裤很便宜,我发网上也只是吐槽一下,让我丢了个大脸,希望可以把一次性内裤的质量做好一点。”极目新闻记者尝试关联名创优品总部,电话拨通后无人接听。极目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名创优品旗舰店的客服,对方表示他们已关注到消费者反馈的一次性内裤穿着体验状况,对此给消费者带来的尴尬与困扰深表歉意。目前品牌内部已启动紧急调查,将首先时间核实产品状况与状况因素,之后会按时向消费者通报处理开展。(来源:极目新闻)延伸阅读知晓女子丈夫出差 男子跨城赶来将她约宾馆猥亵拍裸照在得知对方的丈夫出差后,1996年出生的男子王某将女子李某(化姓)约至酒店房间内吃饭喝酒,其间王某还给李某戴上了一条合金项链,后王某不顾李某大声呼救等反抗表现,对李某实施强奸,但由于李某持续反抗,王某未能得逞。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审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王某上诉后,二审法院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王某不顾李某大声呼救等反抗表现对李某实施强奸,图为法槌 材料图二审判决书显示,原审判决认定,2024年10月某天,被告人王某通过微信与被害人李某聊天时得知,李某丈夫前往外地出差,遂表示次日想到李某所在的咸宁市通城县找她玩,遭李某拒不过。然而次日下午,王某还是驾车从武汉市出发到达李某所在的通城县,入住某城市便利酒店后约李某见面。当天下午,王某找理由将李某约至酒店房间内,之后王某坐在床上与坐在沙发上的李某聊天,并给李某戴上一条合金项链。其间,王某通过外卖点了四个菜以及四罐啤酒,经过王某的劝说,王某与李某各自喝完两罐啤酒。之后,王某强行将李某拖到床上,其间李某采取大声呼救、用手推、弓起双膝等方式持续反抗,导致王某未能得逞,李某的手臂、胸部、脖颈处有不一样程度损伤。持续约半小时后,李某的母亲打来电话,王某放开李某让其接听,李某挂断电话后趁机拨打110报警。而王某阻止未果后用手机偷拍李某下身赤裸的照片,李某发现后夺过手机,以再次报警为由需王某删掉照片。王某删掉后,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200元,需李某领取才能离开。李某拒不过接收转账并再次声称报警,王某才让李某离开房间,之后李某将项链交给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转交给王某。后经通城县公安部门鉴定,李某存在外伤,题损伤为体表软组织挫伤,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表现已构成强奸罪。对被告人王某辩解其未采取强行表现,仅有亲吻表现的意见,经查,结合购买他达拉非片的订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王某供述的其事先服药事后转账被害人等证据可以形成完善的证据链,说明被告人王某事先有强奸的预谋,同时鉴定意见载明被害人构成轻微伤的意见也印证被告人王某采取了暴力手段,故被告人王某表现构成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被告人王某的该辩解意见不予协助。二审维持原判,图为法槌 材料图被告人王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辩护人相应辩护意见予以协助。一审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一审判决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王某提出原判认定其强奸未遂不当,其只有猥亵被害人李某的表现。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诉人王某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表现构成强奸罪。王某强奸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关于上诉人王某提出原判认定其强奸未遂不当,其只有猥亵被害人李某的表现的上诉理由。经查,微信聊天记录、酒店宾客登记表、美团外卖小票、被害人李某陈述及王某供述说明,王某与被害人李某因工作关系有微信关联,王某得知李某丈夫出差后即从武汉赶到通城约王某到酒店见面,事先购买并服用他达拉非片;被害人李某陈述,在其极力反抗受伤并拨打110报警的状况下,王某才未得逞,后王某用手机偷拍李某下身赤裸照片,李某声称报警才得以离开,与电话记录案发当晚李某5次拨打110报警、电子数据检查笔录从王某手机中恢复提取李某赤裸照片、鉴定意见李某左侧颈部等处有伤相吻合,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善证据链,说明王某强奸未遂的事实成立。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二审法院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责任编辑:李曦_NN2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