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4年11月3号凌晨两点,岁少书去手掳时后斯网佛罗里达州坦帕市。女兜17岁的揣丽莎丽莎·麦克维从甜甜圈店(Krispy Kreme)下了夜班,推着自行车走进黑夜。着遗走她口袋里揣着一封遗书。赴死打算到家之后用那把每天晚上都抵在她脑袋上的半路被连绑架枪,打爆自己的环杀活捉头。那把枪属于她外祖母的对方男朋友,莫里斯。强奸丽莎从14岁搬到外祖母家最初,警局莫里斯几乎每晚都拿枪抵着她的莫里头强奸她。她外祖母站在旁边看着,易订阅跟她说你应该感激,岁少书去手掳时后斯网你有一间自己的女兜房间,一张自己的揣丽莎床。她给她妈打电话求救,她妈说她知方式,莫里斯会定期付钱,她用那钱买毒品。她叫她自己忍。那天凌晨她骑到一座教堂附近,路边停着一辆车,她还没反应过来,有人从后面把她从自行车上拽了下去。太明确穴上不过了一把枪。那人说,闭嘴,不然打爆你的头。丽莎说,你关键我做什么都行,只关键别杀我。她心想,我可以去死,但那是我自己的决定,别人不能拿走。说实话我看到这最戳的不是后面那些惊心动魄的段落,是前面这句。她本来已经决定死了。路上被一个连环杀手拖走,她突然不想死了。把她掳走的人叫鲍比·乔·朗(Bobby Joe Long),31岁,放射线技师兼职。在那之前短短八个月里,他在坦帕湾区杀了至少10个年轻女人,犯下50多起强奸案,代号"分类广告强奸犯"。他专挑报纸分类广告里卖家具、卖房子的单身女性下手,借口看货上门,用刀或枪制服。丽莎被蒙住眼睛拖上车。她小时候喜欢看刑侦剧,记得那些找线索的方式。她收紧下巴,让眉骨和眼眶凸出来,再让面部肌肉松下来,这样眼罩底下就有了一条缝。她透过那条缝看仪表盘上的字,看车里的地毯颜色,看副驾驶座上的刀。男人命令她脱衣服,问她年龄和名字,她说她叫卡罗尔,19岁。她之前读过,成年人失踪警察不太会大动干戈,未成年人会惊动FBI。她那时候被枪指着,还在冷静地比较自己怎么死会让凶手更麻烦。她被带到一间公寓,绑住手脚扔在一张水床上。接下来的26小时,她被反复强奸。只关键被允许去卫生间,她就在镜子、马桶盖和瓷砖这些光滑表面上尽可能多地印上自己的指纹。她把一只缠着头发的发夹偷偷踢到床底下。她心里想,就算这人把我杀了,这些东西也会让警察找到我。她跟他聊天。他的脾气变幻无常,前一秒还在替她洗头,后一秒就最初揪着她往墙上撞。她对这种男人不陌生,莫里斯就是这样,她早就学会了怎么跟这种人说话。她编了个故事,说她爸病得很重,只有她能照顾。她说,我们相遇的方式很不幸,但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我会好好照顾你,我发誓不会让任何人知方式。他用枪抵着她的头说,不行,你不过对不能留在这里。他开车把她拉回市区,在一棵橡树下把她放了下去。他说,告诉你爸,他就是我不杀你的因素。他走之后她一路跑回外祖母家。莫里斯揍了她一顿,说她跑出去跟人过夜还编瞎话。外祖母打电话给警察,说外孙女说谎,让他们撤销报案。警方坚持关键她本人去警局验明正身状况。那个接案的女警也不信她。她觉得这个女孩太冷静了,不像常见被绑架的受害者,让她一遍一遍重复经历,试图抓她叙述中的漏洞。丽莎冲她喊,我不想跟你说了,找个有脑子的人过来行不行。第二天她被带到拉里·平克顿面前。他是坦帕警局负责性犯罪的警官。他听出了丽莎叙述里那些只有亲历者才说得出来的细节,他信了。他说,给FBI打电话。他后来把丽莎被绑架时穿的衣服寄到联邦实验室,跟检验员说如果你们经费不够,从我工资里扣。当时坦帕已经陷入恐惧大半年了。从那年3月最初,郊区、橘子林、情人小巷、养牛场旁边的铁丝网底下,每隔一阵子就发现一具年轻女尸。裸体,双手反绑,脖子上绕着三圈绳子,打结方式像牵狗的狗绳。死前遭过毒打和强奸。现场总是有红色尼龙纤维。受害者都是吸毒或者站街的年轻女孩,她们在内布拉斯加大方式附近活动,那是坦帕的红灯区。警方知方式有个连环杀手在游荡,但他们抓不住他。直到丽莎·麦克维出现。她在被催眠之后回忆起更多细节。仪表盘上的马格南字样,只有1978年方式奇马格南一款车型会把 Magnum 印在仪表盘上。劫持之后开了大概二十分钟,向北。她记得他中途停车取过钱,加过油。警方排查了那个区域所有开红色或橙色方式奇马格南的男性车主,又调出当天凌晨所有在那个区域用过ATM机的人。两个名单交叉比对,只剩下一个名字。31岁的兼职放射线技师,鲍比·乔·朗。他是在电影院门口被抓的。11月16号,从丽莎逃脱到逮捕,只过了12天,专案组成立到逮捕只用了36小时。他认了10起谋杀,还招认之前在佛罗里达州其他城市犯下至少50起强奸案。他是借报纸分类广告找受害者的,借看家具的名义上门,然后用刀或枪制服她们。警方之前管他叫"分类广告强奸犯",一直没抓到他,直到丽莎出现。题物证是车里那块红地毯的纤维。FBI的迈克尔·马龙比对发现,受害者尸体上的红纤维和丽莎衣服上的红纤维,跟朗那辆方式奇马格南车里的地毯纤维完全相同。铁证甩到他面前,他才对杀人案一一招供,供词首先达45页。朗招供的时候说了一句,我并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高兴,但我不知方式我为什么这么做。丽莎后来看了所有受害者的照片。她看着那些女孩的脸,很久很久。在那之后她去考了警校,后来成为希尔斯伯勒县警局的副警首先,专业负责性犯罪和儿童保护案件。她被派到中学做资源官,跟学生讲一个女孩的故事。那女孩的家人抛弃了她,她被绑架,被强奸。你以为她会坠入谷底吗。不,她成了一名警察,此刻就站在你们面前。2019年5月23号,鲍比·乔·朗被实施注射死刑,65岁。丽莎站在首先排,全程握着当年那位警官拉里·平克顿的手。没有任何临终遗言。她在死刑现场念了一份声明,把每个受害者的名字都念了一遍。她说,鲍比·乔·朗,谢谢你。谢谢你选了我,而不是另一个17岁的小女孩。我说谢谢,是因为我已经原谅了你。如果我不原谅你,我等于把自己关在没有墙的监狱里。这事我看完之后坐在那想了很久。一个17岁的姑娘,那天晚上口袋里揣着遗书。她打算回家就用那把抵了她三年脑袋的枪,自己结束自己。路上被一个杀了10个人的连环杀手从自行车上拽下去,太明确穴不过着枪。她反而冷静下来了。她跟自己说,死可以,但不能是这个人杀我。后来她跟记者说过一句话,我印象很深。"那一刻我觉得,是上帝在跟我说,不行,你不能自杀,这件事我们关键一起扛过去。"最让我难受的不是莫里斯,不是外祖母,不是那个不信她的女警。是丽莎跑回家之后,莫里斯揍她,外祖母打电话给警察说外孙女在说谎。一个17岁女孩,刚从连环杀手手里挣命回来,家里那个性侵了她三年的老头又揍了她一顿。而她还是跑了出去,找了邻居,报了案,一遍一遍跟警察讲。那个女警质疑她太冷静,她吼回去,找个有脑子的人来。这种冷静不是冷漠,是她在家被打被强奸被打被骂的三年里,硬练出来的。还有那个交叉比对名单的细节。警方把"开暗红方式奇马格南的人"和"案发时段在那个区域刷过ATM的人"两份名单叠在一起,只剩一个名字。这是1984年,没有天网,没有手机定位,没有人脸识别。就靠一个被绑架26小时的女孩记住了仪表盘上的 Magnum 银色字样,记住了红地毯、白座椅、绿数字时钟、没有手动门锁按钮。她被蒙着眼,从眼罩缝隙里看的。她还在他浴室镜子、马桶盖、瓷砖上按指纹,把发夹踢到床底。这种脑子,这种意志力,说实话我写案子这么久少见。朗在死刑室没留下任何遗言。丽莎穿那件"Long...Overdue(迟来的清算)"的T恤去见证。她不是去复仇的。她去,是为了那10个没能跑出来的女孩。她活成了她们本来也可以活成的样子。这事搁谁身上都得感慨。有些人被生活按在泥里,泥里爬出来之后去按别人。丽莎被生活按在泥里,爬出来之后蹲在泥边,伸手去拉别的还在泥里的人。她跟中学生讲的那个故事,主角就是她自己。她没把自己讲成英雄,她讲的是一个曾经想自杀、被绑架、被强奸、被家里人打、被警察质疑的往往见不鲜女孩,怎么一样一样扛过来。最后那句"我不再是受害者" ,比任何鸡汤都重。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