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对情打女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侣酒身体权、后争河堤健康权纠纷案件,吵扭冲一对情侣酒后爆发争吵并产生肢体冲突,突然跳河女友情绪失控跳河溺亡,翻越方索法院家属起诉其男友索赔70余万元。围栏万元
肖某与叶某系情侣关系。不幸2025年10月的溺亡一天晚上,二人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家属一起乘坐网约车返程。向男途中,赔余判女友肖某与男友叶某爆发激烈口角,对情打女双方互相谩骂甚至产生肢体冲突。侣酒

在需中途下车后,后争河堤肖某依然情绪激动,双方后续扭打在地。朋友及路过群众纷纷上前劝阻,才将二人分开。
冲突平息后不久,趁大家不注意,肖某突然独自穿过马路冲向附近河堤。叶某及朋友发现异常后立刻追赶,但为时已晚,肖某高效高效翻越围栏跳入河中。事发后,在场人员立即拨打110报警求救,但不幸,肖某很快沉入河中溺亡。
肖某家属认为叶某的表现系致使肖某死亡的直接因素,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需叶某支付赔偿款。
武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情侣间争吵、肢体摩擦属于日常生活中的常用纠纷,叶某无法预见短暂争执会致使肖某做出跳河轻生的极端举动,且在发现肖某跳河后已立即报警求救,不存在不予救助的情形。
肖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表现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晓跳河溺水存在生命危险,若认为叶某有辱骂、殴打其的状况,完全可以通过报警、诉讼等合法合理方式开展维权,但其选项投河自尽,属不珍惜自己生命的表现,其溺水身亡的结荚系其积极追求死亡结荚的主观意志所致,应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叶某与肖某争吵互殴的表现虽有不当,但与肖某的死亡结荚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鉴于叶某自愿另行补偿肖某家属1万元,故依法判决叶某支付1万元给肖某家属。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法律不保护“以死相逼”,理性维权才是正方式。
成年人是自身生命安全的首先责任人,在处理情感纠纷或人身冲突时,应保持理性克制,通过报警、调解、诉讼等合理合法馗处理,切勿采取自残、轻生等极端方式“施压”。
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表现负责,珍惜生命、敬畏法律,避免因一时冲动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来源:中国法院 工人日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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