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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_新浪财经_新浪网

2026-08-09 05:57:48 [娱乐] 来源:知来藏往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题提示]1、鹏华鹏华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交易基金接基金基金份经新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763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管理公司公用告新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提议或者保证。有限2、中证指数证券本基金是事业式联售契约型开放式,ETF联接基金。型开3、放式发起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基金托管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浪财浪网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鹏华鹏华4、基金交易基金接基金基金份经新本基金自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管理公司公用告新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有限销售机构公开发售。5、中证指数证券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涵盖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渠方式;其他销售机构请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的“(三)销售机构”。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顺应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给予方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7、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涵盖募集期利息)。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9、本基金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中心的首先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不设级差限制,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的需无法通过网上直销渠方式认购的不受前述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与认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研究情调整。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往往方式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10、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荚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状况,投资者可按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验明正身,投资者欲认识本基金的详详见细状况,请仔细阅读2026年8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的《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验明正身》。1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验明正身、基金产品材料概关键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认识有关基金募集事宜。14、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示或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15、对于未开设本基金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认购事宜。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状况对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用用调整,并予以公告。17、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认识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点,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项适用于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采取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完善认识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涵盖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点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相同的风险及其他风险。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题通过投资于目的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谝与标的指数的谝密切相关。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涵盖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协助证券,资产协助证券的投资风险题涵盖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同时,本基金也可投资股指期货,因为股指期货采取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市场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违约风险、交易被限制的风险等,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意义或损失。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涵盖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其他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意义和损失。本基金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题风险涵盖信用风险及提前赎回风险等。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顺应需(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式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顺应需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管理人将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开展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此,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详详见细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验明正身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开展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发售,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意义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验明正身、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材料概关键。一、基金募集的基础状况1、基金名称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ETF发起式联接A;C类基金份额简称: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ETF发起式联接C;A类基金份额代码:028579;C类基金份额代码:028580)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契约型开放式,ETF联接基金3、基金存续期不定期4、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5、募集规模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涵盖募集期利息)。6、募集方式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涵盖基金管理人的直销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7、发售对象顺应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给予方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8、销售机构详详见细各销售机构的关联方式请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的“(三)销售机构”的相关材料。9、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截至本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若采取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给予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则本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可以宣告基金合同生效;否则本基金将延首先募集期并按时公告。若募集期(涵盖延首先后的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实现法定基金合同生效需,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表现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方式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10、如遇突发事件及其它特殊状况,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用用调整并按时公告。二、募集相关规定1、认购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对于A类基金份额,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费用,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适用于下表认购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题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适用于费率按单笔分别方式算。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3、认购份额的方式算(1)若投资者选项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金额涵盖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方式算公式为:认购费用适用于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方式算方式如下: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利息折算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方式算方式如下:认购费用=固定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利息折算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例如:某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3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2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方式算如下: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10,000/(1+0.30%)=9,970.09元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9,970.09=29.91元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9,970.09/1.00=9,970.09份利息折算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5.20/1.00=5.20份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9,970.09+5.20=9,975.29份即: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3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2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人账户登记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9,975.29份。(2)若投资者选项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或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方式算公式为: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利息折算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例如: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或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方式算如下: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100,000.00/1.00=100,000.00份利息折算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50.00/1.00=50.00份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100,000.00+50.00=100,050.00份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或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人账户登记有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100,050.00份。(3)认购份额的方式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之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之后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方式入基金财产。4、认购的方式及确认(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3)投资人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常见应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状况。(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荚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状况,投资人可按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5、认购的限额(1)本基金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2)直销中心的首先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不设级差限制,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的需无法通过网上直销渠方式认购的不受前述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与认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研究情调整。(3)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往往方式认购金额不设限制。(4)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6、募集期销售规模超过规模限制的约定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涵盖募集期利息,下同)。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首先天),若预方式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实现或超过20亿元,基金管理人可于当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不超过2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超过2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按时公告比例确认状况与结荚,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其中,本基金对发起资金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方式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募集最低限额的限制。最后认购申请确认结荚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方式算并确认的结荚为准。三、开户与认购(一)采取账户验明正身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采取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1、已有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开户。2、尚无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在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已有的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后方可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二)账户采取注意事项1、投资者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方可直接认购本基金。2、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一样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三)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步骤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各机构相关规定为准。(四)本公司网上直销渠方式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步骤1、在本基金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渠方式(含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鹏华A加钱包APP、鹏华基金微信公众号),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认识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详详见细业务条件后,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2、认购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最后一个认购日的认购截止时间为16:30。3、认购程序(1)投资者可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上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网上交易业务条件》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2)尚未开通鹏华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鹏华A加钱包APP、鹏华基金微信公众号,根据页面提示开展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开展认购。(3)已经开通鹏华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鹏华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开展网上认购。(五)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步骤1、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直销中心向首先次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投资人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认购手续,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的需无法通过网上直销渠方式认购的不受前述限制。2、认购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至16: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申请)。3、认购程序:(1)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投资人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则不需重新办理。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办理基金账户卡时请注意:1)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临柜办理开户及认购业务,需给予以下材料:①填妥并签字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②开户人有效身份说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③指定银行出具的账户材料说明原件(需银行盖章,如开户回执,业务回执等)④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⑤填妥并签字的《鹏华基金销售适用用性个人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⑥填妥并由本人签名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个人)》⑦本公司直销中心需给予的其他有关材料注:关于专业投资者的认定方式(个人)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用用性管理方式》第八条规定第(五)项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的步骤如下:①填妥《专业投资者确认书》并由本人签名;②需提交申请日1个月内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加盖有效业务印鉴的该投资者不低于500万元的金融资产说明;③或者银行账户流水及最近3年的个人完税说明或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说明;④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方式、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⑤或者属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用用性管理方式》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专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方式师和律师。2)机构投资者必须给予以下材料:①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或产品版)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注册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③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资质说明文件复印件(资质说明类型涵盖:金融许可证、经营期货证券许可证、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格、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基础养老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管理资格、合格境内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④填妥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⑤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出具(需银行盖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申请单或银行账户开户说明文件等的复印件。银行账户将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退款的唯一结算账户⑥银行账户确认书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含客户预留印鉴卡)(直销柜台版)》,如果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需有法定代表人对该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无原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⑧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说明复印件(正反面)⑨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⑩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交易协议书(机构产品版)》⑾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鹏华基金销售适用用性机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专业投资者无需给予)⑿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材料登记表-产品类客户以外的非自然人客户》(机构户必填)或《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材料登记表-产品类(非信托)客户》(产品户(非信托)必填)或《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材料登记表-信托客户》(信托户必填)⒀加盖单位公章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⒁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文件(详见受益人材料登记表后目录,如公司章程、年报、审方式报告、产品合同等)⒂如以相关产品名义开立基金账户,还须给予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产品的批复及说明文件(如资产管理合同首先末页、产品合同首先末页、产品设立说明文件等,有产品备案编号的需涵盖产品备案编号材料)⒃本公司直销中心需给予的其他有关材料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常见应由托管人负责开立基金账户,还应给予以下材料:①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批准托管人资格的批复的复印件,并加盖托管行公章或托管行托管部业务章;②托管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托管行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③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托管行公章或托管行托管部门业务章;④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批复的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⑤QFII、RQFII机构委托托管人办理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其中应涵盖授权对象、授权对象可代理的业务、授权期限等材料;⑥托管协议的首先页、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托管行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⑧托管部门负责人持有的授权书复印件。如为多层级授权,需给予各层级授权的授权书复印件及层级授权人的身份说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⑨托管部门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⑩托管人出具的委托经办人办理开户的《授权委托书(含客户预留印鉴卡)(直销柜台版)》,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⑾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托管行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⑿托管人为合格境外投资者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的状况验明正身,应涵盖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名称、类型、账户号,加盖托管行公章或托管部门业务章⒀《远程交易协议书(机构/产品版)》,加盖托管行公章。(托管人办理交易类业务时给予)注:关于专业投资者的认定方式(机构)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用用性管理方式》第八条规定,除(一)、(二)、(三)项列明的机构可直接认定成专业投资者以外,根据第(四)项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的步骤如下:①填妥《专业投资者确认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②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的资产说明(可给予最近一年末的资产负债表)③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说明(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方式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方式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④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在《专业投资者确认书》中勾选并给予对账单等辅助说明材料)已在除本公司直销中心外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需在直销中心开立交易账户(所需材料同开户)。(2)认购基金: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将足额认购资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本公司销售汇总专户,并确保在当日16:30前到账,不接受除转账以外的其它交款方式。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给予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转账凭证复印件③填妥并签字的《认申赎及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版)》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给予以下材料:①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的《认申赎及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版)》②转账凭证复印件如果公司直销系统中记录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者的认、申购基金的风险不匹配,直销中心可需客户填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确认书》并传真到直销中心后再做业务。(3)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①通过直销中心新开户或以前没有做过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往往见不鲜投资者需填写《鹏华基金销售适用用性个人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或《鹏华基金销售适用用性机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专业投资者无需给予)。②上述问卷调查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结荚与投资者希望购买的基金的风险等级不匹配,需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确认书》。(4)交款:投资者需按照鹏华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1)工商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星河支行银行账号:4000040519200062443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 1025840040552)兴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37010100101204403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3095840050143)平安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9014505839003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3075840080054)浦发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9010153900000088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3105840001515)光大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6510188001041620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303290000510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和投资者名称,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16:3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至募集期结束,出现以下任一无效认购情形的,认购款项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④投资者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资金仍未到账的;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造成无效认购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清算与交割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业账户,在基金募集表现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投资者交纳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其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3、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条件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本基金的权益登记。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1、基金备案的需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采取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给予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需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验明正身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给予方及其持有份额开展专业验明正身。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实现基金备案需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业账户,在基金募集表现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顺应基金备案需,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表现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方式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3、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实施,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后续存续的,后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后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处理方式划,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一)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张纳沙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电话:0755-82021233传真:0755-82021155关联人:龙毅(二)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法定代表人:朱健成立时间:1999年8月18日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文号:证监机构字[1999]77号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人民币 17,628,925,829 元整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1号关联人:丛艳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19楼关联电话:021-38677336(三)销售机构1、直销机构:(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电话:(0755)82021233传真:(0755)82021155关联人:龙毅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502房电话:(010)88082426传真:(010)88082018关联人:张圆圆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801B室电话:(021)68876878传真:(021)68876821关联人:李化怡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方式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2座709室关联电话:(027)85557881传真:(027)85557973关联人:祁明兵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关联电话:(020)38927993传真:(020)38927990关联人:周樱(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渠方式网址:www.phfund.com.cn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渠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发售,C类基金份额之后若在直销机构上线销售,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另行公示。2、其他销售机构详详见细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需,根据实情,选项其他顺应需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四)登记机构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法定代表人:张纳沙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关联电话:(0755)82021877传真:(0755)82021165关联人:范伟强(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负责人:韩炯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关联电话:021-31358666传真:021-31358666关联人:陈颖华经办律师:陈颖华、吴曹圆(六)会方式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方式师名称:德勤华永会方式师事务所(特殊往往见不鲜合伙)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实施事务合伙人:唐恋炯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关联电话:021-6141 8888传真:021-6335 0003关联人:江丽雅经办会方式师:江丽雅、林婷婷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8月5日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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