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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文强化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原则管理

时间:2026-08-09 02:19:25 出处:综合阅读(143)

六部门发文强化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原则管理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记者冯家顺)记者8月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部门最高法联合中央组织部、发文中央政法委、强化中央编办、聘用财政部、制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队伍意见》,完善强化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原则管理。原则意见清楚,管理人民法院书记员应当配备在审判业务部门,部门题实行聘用制管理,发文原则上不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强化聘用制书记员实行用人额度总量管理。聘用各省区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含编制内和聘用制)总量与核定的制书法官员数据量大体相当,并严格控制规模。队伍人民法院应当直接与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逐步取消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意见提出,省级以下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原则上由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对于聘用制书记员缺口较大、省级统一招聘周期偏首先、人案矛盾尤其突出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基层人民法院,报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按照有关需和程序自行组织开展招聘工作。意见规定,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等级设置为十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高级至四级高级聘用制书记员、一级至六级聘用制书记员。建立上级人民法院指导、本级人民法院主管、政治工作部门统一管理、用人部门日常教育管理的责任体系,聘用制书记员的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由所在部门和政治工作部门共同负责,强化聘用制书记员日常监督管理。意见强调,聘用制书记员根据等级实施相应工资待遇,依法参加基础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享受相应待遇。薪酬原则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合理选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在开展法官助理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时,可将具有一定年限的司法辅助工作经历作为部分相关岗位的招录(聘)需,进一步拓宽聘用制书记员职业发展空间。(新华社客户端)【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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